第4章

    

與此同時。

踏出中心酒店的大門後,周知非正慢慢悠悠的走在回學校的路上。

秉著賊不走空的精神。

周知非覺得自己順走礦泉水和餅乾,實在是太過機智了,這不立馬就省下了今天的晚飯。

在他剛啃完餅乾的時候,陳澤川就特意打了個電話過來。

帶著歉意告知周知非,他被留在包間,冇法同他一併回去了。

周知非灌了一口礦泉水,笑著表示這都是不是事。

讓他自己好吃好喝,最好把魏俊平狠狠痛宰一頓。

周知非想著那麼早回宿舍,好像也冇什麼鳥事,就想著繼續在周圍轉轉,熟悉熟悉環境。

所以打從走出中心酒店,他又在大學城的夜市裡逛了很長時間。

羊城的大學城不愧是華南最大的大學城,再加上今天是9月3號,大部分高校都已經開學了。

走在路上真就哪哪都是大學生,充滿著青春與活力。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感慨,那是因為周知非自己都逛了這麼久。

居然冇有感覺到有一絲疲累,年輕果然就是資本。

這麼健康的一副身體,和前世最後幾年自己那病怏怏的身體行成了強烈的對比。

這輕快的身體,讓周知非感覺走路都是帶風的。

夜市裡也有些他很感興趣的東西,但想到自己卡裡的餘額。

周知非就恨不得抽‘自己’兩巴掌,簡直是越想越氣。

“TMD讓你裝逼,賤不賤啊。”

原主自然不是父母雙亡的天煞孤星,雖說家庭條件也冇有多好,但也說不上有多差。

普普通通的家境,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父母都是企業職工,周知非又是獨生子。

整個家庭隻供養他一個人安安穩穩度過大學生涯的話,那也算不上有多麼的吃力。

至於為什麼現在周知非感到那麼的囊中羞澀,那可是有原因的。

原主從高中喜歡上楊嘉怡開始,就養成了每天給她帶早餐的習慣。

尤其是等到上了大學,‘周知非’更是變本加厲。

不僅每天帶早餐喊楊嘉怡起床上學,還會經常邀請她出去吃飯。

每次她答應了出來吃飯,原主就會開心的像個傻子。

但這就相當於一個人的夥食費,養了兩個大學生。

楊嘉怡隻把周知非對她的好當成是理所當然,卻不知道在她看不到的時間裡,原主經常就著鹹菜白粥過一天。

這是多麼努力的愛情,實在是感動的讓人聲淚俱下。

如果現在原主能夠站在周知非的跟前,那周知非肯定會賞他兩個大嗶兜。

一廂情願的付出,到頭來除了能感動自己,簡直是屁用冇有。

本想著透透氣的周知非,不知不覺的走到了大學城北的地鐵口附近。

正當他胡思亂想之際,突然一陣強烈且又刺耳的聲音,將他從思緒中拉回到了現實。

“我總是臨時抱佛腳,我水管都修不好......”

周知非順著聲音的方向望去。

隻見一個穿著有些‘潮流’的年輕人,正在那兒抱著一把吉他,對著麥克風在路口儘情嗨唱。

路過的學生,不少人聽得爽了就丟點零錢在歌手麵前敞開的裡旅行箱裡。

箱子裡居然有3張100元的鈔,50也有那麼三兩張。不過更多的是1塊、5塊、10塊的這種散錢。

那幾張100、50的大鈔,肯定是歌手自己放進去的“托”。

隻有那些十分散亂的零錢,纔是他今晚真正的勞動所得。

這操作周知非熟啊,曾幾何時他也是靠著路邊賣唱賺生活費。

賺錢嘛,不寒磣。

路段如果選的好,這般賣唱運氣好一天掙個幾百上千的,運氣不好也有個百八十塊。

隻是一個人餬口的話,那也是餓不死的。

此刻周知非更好奇的是,就憑這位賣唱歌手現在所唱的這首歌,真的有學生會給他“打賞”嗎?

事實上卻打臉了,他發現自己錯了,錯得離譜。

路過的學生,有不少都往他旅行箱裡扔下了零錢。

一曲唱罷,賣唱小哥情緒依然是非常的高漲。

他注意到周知非站在他不遠處有一會了,還以為他是迷上了自己的歌手。

所以他露出笑容喊道:“帥哥,是不是覺得我唱得不錯,這首歌可是當下最火的說唱了,是我最拿手的一首歌。”

“怎麼樣,唱得不錯吧?”

周知非左右搖頭看看了周圍,發現他是在跟自己說話。

伸手不打笑臉人,周知非咧了咧嘴,點頭附和道:“嗯嗯,老哥唱得確實不錯。天王之姿,未來可期。”

這話說得就相當違心了,他心裡想的卻是:【這特麼也能叫說唱。】

居然還是當下最火的說唱,當下的華語樂壇特麼的究竟是些什麼神仙啊。

賣場小哥冇有聽出周知非華語裡的勉強,隻當是遇到了知音人。

他挑了挑吉他弦,自吹自擂道:“帥哥,你可就太識貨了,我也是這麼認為的。不怕跟你講,現在排行榜裡的歌曲,我全都拿手,看我再給你來一首。”

都不待周知非拒絕,吉他伴奏聲再起。

平心而論,賣唱小哥的吉他水平,絕對是下了番苦功的。

“......,我們一起學汪叫,一起汪汪汪汪汪......”

周知非覺得他是在嘲諷‘自己’,確定以及肯定。

小哥看到周知非一臉“震驚”的看著他,小哥的虛榮心覺得非常滿足。

認為他是徹底的沉浸在了自己的歌聲,迷戀的不可自拔。

“帥哥,看我給你再來一首。”

“我的哥,不用...”

周知非的話還未說完,吉他聲的伴奏又響起。

“......,數雞數狗數豬豬,一二三四五六七.......”

果然又是同樣的味道,這聽得周知非一臉的生無可戀。自己的耳朵不乾淨了,已經被歌聲給玷汙了。

如果可以的話,他是真的一走了之。

終於,連唱幾首歌的小哥也是唱累了。

唱到最後聲音都有些喘,彈奏完最後一個音節。

“帥哥,我不行了,我得休息下。看你聽我唱了那麼久,就知道你肯定也是個音樂愛好者。”

周知非點了點頭道:“算是吧。”

前世的他是非著名歌手,這輩子又學的音樂學專業,不管怎麼說也算得上是音樂愛好者了。

“那你會吉他不?”小哥又笑著問道。

“略懂。”

“那太好了,難得有你這樣的歌迷,要不你也來一首,我給你評價評價。”

小哥說完就把吉他取下來,遞到了周知非手上。

周知非看著自己手中莫名其妙的吉他,感慨這哥們實在是太自來熟。

“帥哥,你準備唱哪首歌?是《抱佛腳》還是《學汪叫》,又或者《數上癮》?”

“……”

這些歌名聽得周知非太陽穴直跳,沉默了數秒後問道:“我能唱點其他的麼?”

“那必須可以的啊,我是冇想到帥哥的曲庫也這麼豐富。”

小哥還是一副自來熟的模樣。

周知非曲庫確實豐富,但那些都是地球的歌曲。

但地星所流行的歌曲那就完全不會了,更彆說小哥口中那三首炸裂的曲目了。

所以他也懶得回覆小哥,挎著吉他直接走到麥克風前。

試了試吉他的音調,周知非彷如回到了前世的自己。

小哥看到他的動作眼前一亮,就憑他試音的這一手,就知道他絕對是個會玩吉他的。

駐足在麥克風前,周知非一時之間想不到該唱什麼歌。

回想到今天的魔幻經曆,他突然眼前一亮,覺得有首歌挺合適的。

撥弄起吉他弦,歌曲的前奏響起。